第 37 章_林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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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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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清娆从自己的首饰盒下面拿出一张红色的帖子,打开,见上面用烫金的小字写着:

  “两姓联姻,一堂缔约。

  良缘永结,匹配同称。

  喜今日赤绳系定,珠联璧合。

  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

  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

  此证。”

  这是当年跟张易安定亲时的婚书,林清娆把婚书放到包袱的最底层,眼中黯然。

  如果这就是宿命的话,如果真的在劫难逃的话,她也想跟他在一起,一起面对,其实有些事情,林清娆已经不想知道答案了,但是她仍然要去找张易安,因为如果她不去,他就真的只剩下自己一人了。

  半夜子时。

  这个时候的林家静悄悄的,大家都在睡梦中。

  林清娆和夕歌两个人背着包袱在府里鬼鬼祟祟的走着。

  林清娆带着夕歌轻车熟路的摸到了后院围墙边。

  夕歌道:“姑娘,这围墙太高了,我们可能翻不过去。”

  林清娆却抿嘴一笑,然后扒开墙边的杂草,只见赫然一个狗洞出现在眼前。

  夕歌见林清娆这熟练麻利的动作,结结巴巴的说:“姑娘,这是一个狗洞!”“姑娘,你老实跟奴婢说,你是不是总爬这个狗洞?”

  林清娆看着夕歌那诧异的眼神,心中顿时不爽,拍了一下她的肩膀道:“你咋那么多话呢?快点吧,待会儿巡逻的来了,可就出不去了。”

  夕歌听闻此话,认命的把包袱放下,然后,就从那个洞爬了出去,在外面小声说:“姑娘,快把奴婢的包袱递出来。”

  林清娆捧着夕歌那个巨大滚圆的包袱使劲往洞里塞,可是那个包袱可能太大了,压根就塞不过去。

  林清娆道:“你这包袱里面都装了什么?丢掉一些吧。”

  然后就是外面夕歌激动的声音:“不能丢。”

  林清娆无奈了,只能把包袱解开,然后将里面的东西分批次地递了出去。

  轮到林清娆的时候就轻松多了,她包袱里只放了几件贴身的换洗衣服和几张银票。

  林清娆瞬间就钻了出去,然后又把杂草堆过来,恢复原样,绝对不会有人发现这个狗洞的。

  这个洞还是小时候她和张易安挖的,当年的他们俩调皮,总想着溜出去玩,可是门房处总是不放人,有一天他们在这里发现这个地方十分偏僻,很少有下人过来,于是他们花了五六天的功夫,才挖了这么大一个洞,能够让人钻过去。

  林清娆想着想着以前的事情,嘴角微微上扬,而后又想起张易安无情的抛下自己,瞬间又有了一丝的恼怒,恨不得立马赶到张易安的身边,把他臭骂一顿,装什么英雄呢?

  可是,林清娆也知道边疆路途遥远,即使是快马加鞭也要十来天,更何况她们两个弱女子,夕歌又不会骑马,这一路的情况自然凶险异常,如果她们两个人就这样上路的话,那可能还没有到边疆就折在路上了。

  主仆二人出了林府之后,因现在城门关闭,压根儿就出不了城,所以林清娆带着夕歌先找了一家客栈住下,打算第二天早上黎明时分再出城。

  清晨。

  这个时候的长安城还比较安静,因为现在时间尚早,赶集的,叫卖的,还并没有出门。

  只见街上一匹黑马上坐着两个青年男子。

  一个穿了一件青色的袍子,坐在马的后面,勒着马的缰绳,一个稍微看起来瘦小一些,穿了一件蓝色的袍子,坐在马的前面,此事神色颇不自在,不过两人不约而同的是,都皮肤黝黑,头发凌乱,看起来颇为落魄可怜。

  夕歌坐在前面不自在的动个不停,林清娆终于忍不住了,对前面的夕歌道:“夕歌,这是你自己要跟来的,你可不能怪你家姑娘我。”

  夕歌听林清娆这样说,:“姑娘,我们非得骑马去吗?”

  林清娆翻了个白眼,对她说:“废话!不骑马,难道走路去吗?”

  夕歌小心翼翼地试探着问:“那姑娘,我们能不能买辆马车什么的?奴婢出钱!”

  “马车?你想的倒美。马车速度多慢啊,等我们到了边疆,说不定他们都打了仗回来了。”

  夕歌一听好像也是,不过自从她得知林清娆是要去边疆找张易安,她的心里就一直忐忑不安。找着机会又对林清娆道:“姑娘,不然我们还是回去吧,在家里乖乖等着小王爷回来不是很好吗?”

  林清娆听她这么说,扬起马鞭对着马屁股抽了一下,马飞快的跑了起来,夕歌吓得动也不敢动,立马闭了嘴。

  她们策马向北,出了城门,跑到中午时分才停了下来。

  林清娆牵着马在河边喝水,又把马放在大树旁边的草地上让它吃点草料。

  林清娆回头看见坐在大树下面的石头上面色苍白,目光呆滞,好似灵魂已不在人间的夕歌,她骑了一上午的马,已经有些怀疑人生了。

  林清娆看着看着,有些不厚道地笑了一声,然后问她:“后悔了吗?不然你现在走回去吧,走个一两天大概就到了。”

  夕歌本来正魂游天外,林清娆这么一说,她忙固执的说:“不,奴婢就要跟着姑娘。姑娘可以奴婢也可以!”

  林清娆就笑,然后从包袱里拿出准备好的干粮,分给夕歌。

  主仆二人在这块大树的树荫下休息了许久,直到一天中最热的时刻过去,二人又骑着马向北前进。

  就这样走走停停,一连走了十来日,只看到一路上的景致越来越荒凉,人气越来越稀罕,气候越来越干燥。

  如今两个人已经是饱受风霜。

  从来没有过过这样的日子的夕歌每天都在心疼自己的屁股,然后每天清晨拖着浑身疼痛的身体爬起来赶路。

  可每当她想要抱怨一两句的时候,看着林清娆眸子里那坚定的光,到口的话又咽了下去。她知道自家姑娘是要去找小王爷,她不希望因为自己的原因而耽误了自家的姑娘。

  她们现在已经到了一个边疆的小镇,林清娆知道她们二人这速度已经是算很慢的了,张易安必然已经到达好几日了,他们本来就快,而且又不用耽搁。

  而她一路上总要多照顾点夕歌,所以时常停下来休息休整,如今才到这个边疆小镇。

  主仆二人在小镇上找了家客栈,好好洗了个澡,然后点了一桌子的菜。

  夕歌一边狼吞虎咽,一边含糊不清地对林清娆道:“姑娘,现在我才知道,原来饭菜的味道,这么好,天天吃干粮我的肚子都要造反了!要是天天可以吃上饭菜那真是太幸福了!”

  林清娆挑眉看着这个原本斯文的丫头变成如今这个样子,在心中暗道,罪过罪过,都是我的错。

  二人吃完了饭,林清娆见此时华灯初上,有一种灯火催人夜出游的感觉,于是林清娆便带着夕歌在街上走来走去,只见这边疆小镇当真有一种异域风情,有许多的东西都是长安城没有的,所以夕歌一看见没有见过的东西,就想买下来。

  虽然林清娆一再阻止,可是眼见着夕歌怀里的东西越来越多,颇有几分暴发户的气质,她只能无语叹息。

  主仆二人正在闲逛,却见那边有传来了急促的马蹄声。

  街上的百姓立马条件反射似的向两边闪去,林清娆忙拉着在傻乐的夕歌也退到了一旁。

  只见一个人骑了一匹黑马,向这边急速冲过来,后面有三队骑兵跟着在跑。

  只见那人手手手臂上缠了一圈白色的布,他一边跑一边大声道。

  “锦王爷于前天晚上病逝,家家户户不得办喜事,不得穿红衣。”

  林清娆只感到胸口猛的一颤。

  旁边的百姓们听了这话,开始议论纷纷。

  “什么!锦王爷病逝了,那谁来保护我们?”

  “这可了不得了,这才过了多久的安心日子,没有锦王爷在边关震着,怕是那些匈奴蛮子又要打过来了,不如快点搬走吧。”

  “哎,想这么多干什么?虽然锦王爷不在了,可朝廷总会派得力的将军过来接替他。”

  “你懂什么?要是朝廷真有可用之人,也不会让锦王爷在这里守这么多年。”

  “可是我听说前不久,锦王爷的儿子,也就是小王爷,已经受到皇上的指派到边疆了。”

  “哎,不过是一个毛头小子,哪里能跟锦王爷相比呢?”

  “俗话说,虎父无犬子,竟然皇上派小王爷来,那总会有几份本事的,锦王爷当年一战成名的时候不也是这般年纪?你们就不要在这里杞人忧天了。”

  旁边议论声纷纷扰扰,林清娆感觉脑子里嗡嗡声一片。

  脑海里迅速闪过几个片段:

  建元二十年,整个长安城都笼罩在一股悲伤的气氛之中,因为保护他们的战神锦王爷病逝,当灵柩送回长安的时候,家家户户自发挂上了白帆,戴着白花在街上相迎。

  那一年,整个长安城都没有听见欢笑声,国难当头,边疆岌岌可危,保护他们的人已经病逝了,朝廷上下一片动荡不安,百姓们惶惶不可终日。

  林清娆怔怔的站在那里,直到夕歌扯她的袖子的时候,才反应过来,看向夕歌,见夕歌的面上带着迟疑之色“姑娘,锦王爷…”

  林清娆闭上双眼,而后又睁开,看向天上的那一轮明月,说:“夕歌,回去吧,明天清晨还要赶路呢。”

  接下来的几天里,两个人不分日夜往边疆赶,终于在一个傍晚,在夕阳即将消失的时候,她们听见了将士们练兵时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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