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八年前笙笙时瑾初相遇_暗黑系暖婚时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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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八年前笙笙时瑾初相遇

  事情真相大白,公安局将整个案件破获的过程公开,狠狠打了主张灵异杀人的那波人一个大嘴巴子,简直大快人心,尤其是姜九笙的粉丝,一个个背脊都硬了,得意得不得了:哼,要不是她们笙爷,案子能破那么快吗?

  姜九笙着实又火了一把。

  这一波刚平,一波又起。

  警局。

  刑侦一队的副队赵腾飞刚从重犯看守所回来,一路跑进局里,边大喊:“队长,出事了!”

  霍一宁抬抬眼皮。

  赵腾飞大喘一口气:“张明辉在看守所里自杀了。”再喘一口气,“还留了遗书。”

  “他哪来的利器?”

  “他摔碎了水杯,偷偷藏了一块玻璃。”

  就怕这种高智商罪犯!

  霍一宁揉揉太阳穴:“蒋凯,你先把遗书送去笔迹鉴定科。”

  蒋凯得令:“我这就去。”

  霍一宁又问赵腾飞:“自杀之前,张明辉有没有见过什么人?”

  “有,他的妻子来过。”

  “去查一下张明辉的账户信息,还有他的妻子,这几天做过什么事、见过什么人。”

  赵腾飞说了声yessir,就立马出动了。

  “正义,”霍一宁扔了份文件过去,“把这两个案子整理一下,再重新发给我。”

  刘正义不解:“队长,案子不是破了吗?还有什么疑点?”

  霍一宁长腿一踢,搭在了椅子上,懒懒地往后躺:“张明辉这种人,聪明又奸诈,我不太相信他杀人只是为了逼良为娼。”更何况,他连姜九笙这个目击证人都不放过,杀人动机极有可能牵涉了别的隐情。

  这时,门口的同事突然喊了一声‘时医生’。

  霍一宁抬头,见时瑾逆着光走进来,侧脸轮廓被黄昏的余光渡了一层金色,好看得实在太不像话。

  倒有些让人受宠若惊了,霍一宁抬眼,好整以暇:“找我?”

  时瑾点头:“能借一步说话?”

  他领着时瑾去了审讯室,关上门,拉了把椅子坐下,开门见山:“你来警局是为了张明辉的案子?”

  “嗯。”时瑾坐对面,端正笔直,“不用查了,你也查不到什么。”

  霍一宁闻言笑了笑,一点惊讶之色都没有:“看来我的猜测是对的。”

  时瑾不骄不躁:“说说。”

  “张明辉的口供全部对得上,但有一个地方很古怪,两个死者拍下的那个视频,到现在都没有找到,我猜,应该不是什么性交易视频。”霍一宁双手交握,前倾,“那个海外来的客人,也不是什么普通客人吧。”

  时瑾抬眸,云淡风轻:“嗯,那个人是从金三角来的。”

  毒品交易,果然,玩得够大!

  也难怪张明辉要费劲心思地连环杀人,两位死者无意间录下的那东西,若是曝光了,别说张明辉,秦家人也得去缉毒科喝茶了。

  霍一宁往后靠了靠,勾勾唇角:“搞了半天,张明辉是把命卖给了你们秦家。”毕竟,只有死人才能守口如瓶。

  想来,秦家已经拿到交易视频了。

  时瑾不置可否,神色始终波澜不惊,他语气淡淡的,问:“要不要合作?”

  秦家的地下交易,扎根了这么多年,盘根错节,怎么从时瑾嘴里问出来,就跟萝卜青菜似的。

  说着玩啊?

  霍一宁饶有兴趣:“我怎么相信你?你也姓秦。”

  时瑾不慌不忙,侃侃而谈:“我姓时。”

  霍一宁了然,想必时瑾连他祖宗十八代都查清楚了,他在干刑侦之前,确实当过缉毒警察。

  十一点,时瑾才回医院。

  姜九笙板着脸,把他的外套扒开。

  他笑着张开手,很配合。

  确认过伤口没有裂开之后,她眉头才松开:“你去哪了?”

  “有点疑问,去了一趟警局。”时瑾弯腰,看她的眼睛,“担心了?”

  姜九笙点头,牵着他往病床走:“你伤还没好,不能到处走。”

  “抱歉,让你担心了。”

  她没有说什么,去拿病服给他换。

  时瑾拉着她坐下,乖乖解衬衫的纽扣,衣襟半敞,露出了漂亮的锁骨,他停下动作,握着她的手覆在胸口:“已经没事了,伤口不疼了。”

  她指腹能碰到他胸口的绷带,是温热的,轻轻摩挲,掌心会微微发烫:“林主任说,会留疤。”

  时瑾低头,唇在她紧蹙的眉心轻轻啄了一下:“我是男人,留疤也没关系。”

  她摇头,有些执拗:“有关系。”指腹沿着绷带,一寸一寸轻抚,“我看了会难受。”

  她想说下不为例来着,话到嘴边,还是没有出口。

  因为说也徒劳。

  就算有下次,时瑾还是会为了她豁出去命不是吗?她试想过,若她和时瑾换了位置,结果会如何。

  那躺在医院的一定是她。

  感情这东西,有时候就是很蛮不讲理,做不到收放自如,伤筋动骨都要像个傻子一样,去为了另一个人拼命。

  时瑾抓着她的手,覆住整个伤口,声音温柔得像哄骗:“那我再纹一朵荼靡上去好不好?那样便看不见伤疤了。”

  姜九笙没有回答,落在他胸口的手缓缓往下,停在他腹部,那个和她一样的位置,纹了一朵荼靡。

  “时瑾,”她问他,“你这个纹身是什么时候纹的?”

  她以前也问过。

  那时,他回答,很久以前。

  时瑾说:“很久以前。”

  还是一样的回答,模棱两可。

  很久是多久呢?四年前,还是八年前……

  姜九笙把手抽回,低头解了他衬衫的纽扣,换上了病服,再抬头,说:“不要再纹了,很痛。”

  时瑾轻声应她:“好,都听你的。”

  医院午休时间,姜九笙去了一趟神经外科。

  敲门后,姜九笙没有立刻进去,礼貌询问:“徐医生,能占用你十分钟吗?”

  徐青舶笑得爽朗:“当然可以。”他起身,亲自拉开座位,“请坐。”

  姜九笙道了谢,没有闲谈,直入主题:“时瑾最近有在吃药吗?”

  哦,来问时瑾的精神状况啊。

  徐青舶早有准备,对答如流:“有啊,白色药丸,一天一颗,我一个月就会给他开一次。”

  姜九笙颔首,了解后,又问:“他的病情呢?”

  徐青舶双手交握,推了推度数很低的眼睛,很专业的样子:“数据比较乐观。”掰,继续掰。

  她似乎放心了点:“他最近并没有什么偏激行为,和我有关吗?”

  徐青舶笑:“当然,毕竟你是诱因。”这句没掰,是真话。

  姜九笙似懂非懂,眼底有疑虑,眉头深锁:“时瑾这个病很久了吗?”

  徐青舶精神放松,往转椅靠背上躺了躺:“在耶鲁医科的时候就有明显症状了,可能更早。”

  姜九笙抬眸,桃花眼里光影交错:“那时候我和时瑾还不认识。”

  “是啊。”

  认识也得说不认识。

  徐青舶总觉得哪儿怪怪的。

  姜九笙凝眸,眸色微凉:“你不是说我是诱因吗?”她眼里有寒霜,似是而非的逼视,“那时候我并没有出道,时瑾又和我不认识,我想不明白,我怎么能成为时瑾偏执的诱因,徐医生,可以解惑吗?”

  徐青舶蹭地坐起来:“……”

  完了,上套了!

  时瑾家这个,也聪明了吧!

  他闭嘴,一声不吭,多说多错,干脆不说。

  姜九笙神色了然:“我大概知道了。”

  “……”

  她又知道什么了?!

  徐青舶欲哭无泪,突然觉得网友说得很对,别看姜九笙脾气好性子淡,攻击力爆表!

  她起身:“请不要告诉时瑾,我来过你这里。”顿了片刻,“尤其在他养伤期间,不要让他有所察觉。”

  这一点,徐青舶双手赞成。而且,就算给他胆子,他也不敢说啊!时瑾要是知道他说漏嘴了,非把他拆了!

  不过,好在姜九笙到底心疼时瑾,还顾着他的伤。

  时瑾身体底子好,在医院养了一个礼拜,便没什么问题了。他有洁癖,不肯再住医院,回了公寓,便直接进了浴室。

  姜九笙在外面嘱咐,说伤口不能碰到水。

  时瑾笑着让她进去。

  她去阳台,要给博美喂食。

  时瑾在浴室里喊她:“笙笙,能给我拿一下衣服吗?”

  “好。”

  姜九笙洗了手,去时瑾房里给他拿睡衣,博美也颠儿颠儿地跟进去了,摇头摆尾开心地不得了。

  姜九笙拿了衣服,回头就看见博美在时瑾的床上蹭,她失笑,蹲过去,耳提面命:“还不快出去。”用手指戳了戳博美胖乎乎圆滚滚的肚子,“被你爸爸知道你进他房间,肯定不饶你。”

  姜博美听懂了似的,抖抖毛,嗷呜了一句,就钻进了床底。

  姜九笙不管它了,笑着出了房间。

  不大一会儿,姜博美从床底露出一个脑袋,左顾右盼了一番,屁颠儿屁颠儿地跟着出去了,狗粮都不吃,时刻跟着妈妈的脚步。

  姜九笙送完衣服,回头才看见博美嘴里叼的东西。是一串钥匙,博美叼着晃来晃去,叮叮当当的。

  她蹲下,伸手,博美就把钥匙吐她手里了:“从哪里翻出来的?”

  博美撒腿就跑去扒时瑾的门:“嗷~嗷~”

  浴室里,水声未停,她看着手里的钥匙,沉默思索了很久,目光缓缓移向楼梯口,复式的公寓,二楼应该有三间房,她一次也没有进去过,只知道时瑾上了锁。

  鬼使神差似的,她上了楼梯。

  时瑾从浴室出来,没有看到姜九笙,他随意擦了头发,在屋子里找她。

  “笙笙。”

  “笙笙。”

  “笙——”

  他脚步突然顿住,目光顺着楼梯口往上,二楼有灯。怔了一下,他扔了毛巾,慌了神地跑上去。

  可来不及了,姜九笙还是开了那扇门。

  里面全部是她的照片,从十六岁,到现在,在各种地方,有她熟悉的,也有她不熟悉。老旧的小区,郁郁葱葱的香樟树,深巷里奔跑的狗狗……全部都似曾相识。

  “笙笙。”

  时瑾伸手,想把她带出来。

  姜九笙却后退进了房间里面,抬头看他:“时瑾,”她停顿了很久,问他,“我们以前是不是认识?”

  他的手僵住,眼底全是慌乱无措。

  她盯着他,许久没有等到回答,抬起手,将柜子上的相框拿起来,照片里的女孩年少青春,笑得见牙不见眼。

  她看着时瑾的眼睛,再重复了一遍:“时瑾,我们以前是不是认识?”

  他张张嘴,似乎想说什么,却始终一言不发,眼里像覆了厚厚一层阴翳,却依旧盖不住惊涛骇浪。

  姜九笙走过去,抬头,目光近得像要刻进他眼眸深处。

  “时瑾,”

  她说:“那天催眠的时候,我看到了十八岁的你,还有我,穿着校服的我。”

  像一场梦一样,梦里有老旧的小区、郁郁葱葱的香樟树、深巷里奔跑的狗狗……梦里,有个漂亮的少年,站在树荫下,抬头望着旧楼上的女孩,她在闹,他在笑。

  时瑾第一次遇见姜九笙时,他十八岁满了一旬,她十六岁差两月。

  是在一家超市里,她穿着白色校服,肥大的裤子,很瘦,还没有长开,模样稚嫩,并不是很漂亮,只是一双眼睛很出众,微翘,笑起来像月牙弯,瞳孔黑白不分明,有些似醉非醉的朦胧。

  是很漂亮的桃花眼。

  超市收银的地方排了很长的队,她前面,是一位老人,提着一袋硬币。

  “有没有整的?”

  老人家笑得腼腆:“不好意思啊,我只有硬币。”

  收银的女孩二十上下,很不耐烦:“这么多硬币,我得数到什么时候,你先去那边等着,让别人先排。”

  老人家局促地站在外面等。

  下一个,是姜九笙。

  十六岁的年纪,生得比一般女孩高,瘦瘦的,在人群里很醒目,她走到收银台前,把手里的零食全部放下,然后从旁边的柜子上拿了两颗糖,上面写着,零售价0。5元。

  她递出一张一百的,还有两颗糖:“阿姨,请给我找硬币。”

  那个被唤作阿姨的收银员,脸色铁青地喊老人过来结账。

  老人家结了账,在路口等女孩出来。

  “小姑娘,谢谢你啊。”

  她笑着摇头:“不用谢。”

  路口,有妇人在喊她。

  “笙笙。”

  “笙笙。”

  “……”

  她应了一声,笑着把糖塞给了老人,跑着离开了,一袋子硬币叮叮当当。

  老人站在原地,看着手里的糖,笑得皱纹深深。

  正对收银台的走廊里,少年靠着墙,目光深深,眼瞳泼了墨似的,黑漆漆的颜色,很亮,像仲夏夜里的星子。

  是时瑾。

  年少稚嫩,唯独眼底深沉苍凉,像历经俗世归来时的模样。

  他站了许久,看着远去的少女,马尾晃来晃去,她穿着白色的校服,长得高,裤子短了一截,露出白皙纤细脚踝。

  “六少,”是二十岁的秦中,西装革履,比一般同龄人沉稳许多,他说,“车已经停在外面了。”

  少年的目光落在远处:“不用跟着我。”

  他朝前,脚步竟有些急促。

  秦中还是跟着去了,远远的,不敢离少年太近,见他一路跟着一对母女,什么都没做,就盯着那女孩看。

  女孩和她的母亲,正在超市外的街上发传单。

  九月的中南,很热,太阳烤着大地,吹来的风都是滚烫的,女孩满头大汗,脸被晒得通红,兴许因为天气太热,往来的行人行色匆匆,纷纷拒绝了递过来的传单。

  她转身,一只手突然递过来。

  白皙剔透,很漂亮的手。

  她愣住,盯着那只手看,头顶传来少年清润低沉的声音:“给我一张。”

  “哦。”她反应过来,递了一张过去,抬头笑着说,“谢谢。”

  笑起来真好看。

  时瑾凝眸,看了看越走越远的女孩,低头看手上的传单,许久,折好,放在了口袋里,抬头寻着女孩的身影,继续目不转睛地看。

  秦中没忍住,多嘴问了一句:“六少,您在看什么?”

  “她,”他指着远处,“长得好看吗?”

  “……”

  秦中愣了许久,才顺着看过去,是个女孩,十五六岁的样子,远远看去没什么特别,他回答:“好看。”

  他唇角轻扬:“我也觉得。”

  这话怎么接呢?

  秦中头疼,不知道小主子的心思,正寻思着,听到了一句命令:“你去把她的传单,都要过来。”

  几个意思?

  秦中没敢多问,雇了很多路人,一人给了十块钱,让他们去领女孩和他母亲的传单。

  午饭时,她们母女吃了面,在一家很小的店面里。

  时瑾也进了那家店,用手帕垫着椅子,坐在最角落里,点了一碗与女孩一样的面,他只吃了一口就放下筷子,看见她连汤都喝了,就又吃了一口。

  下午,她们继续发传单。

  他继续让人去领她们的传单。

  傍晚,她们母女坐着公交离开,他也在那辆车上,晚两个站上的车,就坐在她旁边,她可能累到了,昏昏欲睡,都没有抬头看身旁坐的人,不到十分钟,把头栽在了他肩膀上。

  长线公交,车上没有几个人,空旷又安静,司机师傅开了广播,温柔的女声在唱歌,窗外的风吹进来,头发遮了她的眼。

  他抬手,想帮她拨开,车忽然停下,她整个趴在了他腿上。

  他僵住了。

  “对不起啊。”

  是女孩另一旁的妇人,生得眉目温柔,对他歉意地笑了笑,然后扶着女孩的脸,让她靠向自己。

  他愣愣地看着自己的腿,耳根突然发烫,窗外吹来的风,是燥热的。

  公交车开了约摸一个小时,路过了许多霓虹,最后停在了一个偏僻的站点,他也跟着下了车,女孩还是没看他,睡眼朦胧,被她母亲拉着。

  她们住在一个老旧的小区,墙面贴了很多小广告与拆迁的字样,小区里的人见了她们母女都会笑着打招呼,热情又友好。

  然后她们上了一栋三层的小楼。

  小区里没有路灯,葱葱郁郁的香樟树下,挂了一个灯泡,为来来往往的路人照明,他站在楼下,抬头,看了很久很久。

  路过的中年男人走过来,热情地问他:“你找谁?”

  鬼使神差似的,他脱口而出了一个名字:“笙笙。”

  女孩的母亲便是这么喊她的。

  笙笙,笙笙……

  温柔又好听的名字。

  “找笙笙啊,我去帮你叫她。”男人站在楼下面,大声吆喝,“笙笙,有人找你,快下来!”

  女孩很快就下楼了,不过他站在香樟树后面,没有出来,她等了十五分钟,便离开了,去便利店买了两根火腿和一盒冰激凌。

  火腿喂给了一只没有毛的流浪狗吃了。

  很脏很丑的一只狗,连品种都看不出来,她却不嫌弃,用手摸狗狗的脑袋,耳提面命地跟它说:“以后别去偷王阿姨家的东西吃了,她会打你的。”

  “汪!”

  那没毛的狗似乎很喜欢她,欢脱地绕着她转。

  她笑得眼睛眯起,同天上的月牙一样弯弯,又对它说:“你可以去偷张大叔家的。”她指了个方向,“就是那家。”

  “汪汪!”狗狗一个劲儿摇头摆尾。

  她笑着说了声乖,然后用摸了狗狗的手舀着冰激凌吃,等吃完了便回了家。

  狗狗也跑回了巷子深处。

  时瑾从香樟树下出来,看了看楼上灯火,然后去便利店买了一盒一样的冰激凌,杨桃味的,甜得发腻,一点都不好吃。

  他却见了鬼似的,全部吃完了。

  为什么要吃她吃过的东西,走她走过的路,为什么要跟着她一整天,不知道,中邪了一样。

  月上树梢头,已经夜深。

  秦中犹豫了很久,还是上前,小心询问:“六少,回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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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忆杀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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