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_重生之老公请接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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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会打电话过来吗?如果他打过电话来自己应该怎麽说呢?

  凌若夕越想就越觉得心虚,好像期末考试没考好,然後把试卷放到了桌子上,自己偷偷藏到一边等著父母们看到後的反应一样。

  察觉到自己的心虚,凌若夕暗骂自己没出息,明明自己没有做错,为什麽要怕他生气。做完心里建设,一咬牙把手机扔到床上,然後拿出洗漱用品,到卫生间洗澡去了。

  洗好澡出来,她急急的奔到床边拿起电话,想看看宫瑞辰有没有给她打电话,看到手机上一个未接来电都没有,凌若夕觉得有些不可置信,难道他现在还没到家?

  又把手机里的通话记录调出来,上翻下翻了遍,再三确认宫瑞辰没有打过来之後,这才泄气的把电话合上,从行李中拿了件白色长裙穿上。

  刚刚穿好就听见有敲门的声音,凌若夕微一愣神,猜想可能是莫远过来找她了,就边应著“来了。”边跑过去开门,门外果然是他。

  随著房门的开启,莫远不自觉的抬头看去,只见凌若夕一身白色连衣裙,长长的头发微湿著披在身後,因为刚刚洗过澡,肌肤白里透红水嫩诱人,还有这沐浴乳的香味隐隐飘来,不知怎的莫远的大脑有一瞬间的眩晕,他不自觉的就想到了‘出水芙蓉’这四个字。

  顿时灵感如潮,莫远目光一整,二话不说闪身而入直奔沙发前的茶几,边走边吩咐凌若夕凌若夕道:“帮我拿纸笔。”

  凌若夕对他此刻的行为十分摸不著头脑。不过在她看来,所谓的艺术家是都有些不正常的怪癖的,所以她一早有了心里准备,也不多问,动作麻利的把纸笔准备好。

  莫远接过纸笔,把纸展开扑在茶几上,然後跪在地板上,低著头刷刷画了起来。

  凌若夕一看他在画设计稿,心中顿时了然,原来他刚才是灵光一闪,有了好的创意了,怪不得这麽著急呢。知道灵感这东西对於这种大师级人物来说非常重要,所以也不敢打扰他,轻手轻脚的去开了灯,然後走到一边的沙发上坐下,安静的等著他。

  也不知过了多久,窗外已经完全黑了下来,莫远终於放下了手中的笔,一张画稿被他修改再三,他总算是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凌若夕见他这样,猜想他应该是完成了,於是悄悄走到他身侧欣赏了起来。

  莫远又把设计稿细细的检查了一番,觉得没什麽大问题了,这才在右下角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这样初稿就算是定下了。

  设计稿画完了,莫远这才注意到自己是跪著的,於是双手一撑,一下站了起来,没想到脚被压麻了,完全没有了知觉,他站立不稳,向後倒去。

  “小心。”凌若夕见他要摔倒,惊呼一声伸手去扶他。

  可她的力气太小,根本拽不住他,反倒被他的体重拽的也跟著一起倒了下去。

  “啊……”

  “啊……”

  於是安静的室内同时响起了两声惊呼……

  002意外

  发文时间:8/112012更新时间:08/112012

  两人跌成一团,莫远仰躺在沙发上,凌若夕趴在他的身上,好巧不巧的是两人的嘴唇竟然叠在了一起……

  石化,惊呼声戛然而止,两人维持著这个相当暧昧的姿势变成了化石。

  “厄,那个,你,我,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我……”凌若夕率先回过神来,像根弹簧一样蹦起来,然後一个劲的点头哈腰的道歉。

  “没事,你不用解释,意外而已。”在她起身的瞬间,莫远也晃过神来,支起上身,勉强稳住狂跳不已的心脏,装作不在意的说道。

  “对,意外,意外。”凌若夕讪讪的起身,趁著莫远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拍了拍胸口,安抚了下惊魂未定的小心肝。幸好他没有追究,按理说这事应该是身为女性的她比较吃亏,可人家是她的顶头上司,而且还是她压在了他的上面,就好像是她强吻了他一样,所以,所以,她心虚啊心虚。

  凌若夕说完这句话,屋子里一下子安静了下来,气氛一下子变得十分尴尬。莫远偷偷的长出了口气,用最快的时间收摄住心神站了起来,整了整衣服,这才想起自己刚才是来叫她一起下去吃晚饭的,於是轻咳了下开口道:“饿了吧,我们下去吃晚饭吧。”

  “哦,好,你不说还不觉得,你一说我也觉得饿了,我们去吃什麽?”凌若夕微笑著摸摸肚子,尽量表现的好像刚才什麽都没发生过的样子。

  “你想吃什麽?”莫远看著她灿若星辰般的笑颜,胸口又一阵发紧,赶紧别开目光随口问道。同时暗自懊恼自己今天的不淡定,难道是太久没有女人了,才会让她随便一个笑脸就扰乱了心神。

  “你等等啊,我先查查看这里什麽菜最好吃。”凌若夕说著就摸出手机开始百度起来,然後一本正经的念著:“松鼠鳜鱼、这个不错,巴肺汤、这个没吃过,碧螺虾仁、这个听起来也好吃,还有响油鳝糊,这个名字好特别……”

  莫远听她一道道的报菜名同时一脸的馋像,食欲也一下子被勾了起来,凑过去跟著一起看起来:“这个水晶肴蹄,好像也很好吃……”

  “还有这个,这个,好像也很好吃的样子……”

  “这个也不错……”

  两人盯著手机研究了半天,搞得都饥肠辘辘的,也不知谁的肚子突然发出了‘咕咕’的声音,这才打断了两人的继续研究。

  “那个,我快饿死了,我看我们还是先到楼下餐厅去问问有什麽吃的先填填肚子好了,至於其他的美食,等以後有时间了再一一品尝。”莫远自认那‘咕咕’的声音不是他的肚子发出来的,所以认定是凌若夕的肚子发出来的,未免她尴尬,於是装作没听见的样子提议道。

  “好啊,快走,快走,我也快饿死了。”凌若夕说著拿起包包就冲了出去。走出两步,发现莫远还站在没动,又回过头微一挑眉催促道:“不是饿了吗?快走啊。”

  “恩,好。”莫远先是一愣,随即回过神来勾唇一笑跟了上去,这样的感觉让他仿若隔世,似乎只有在那艰难的求学时代才有过这样的轻松随意感觉。而出社会之後他因一袭晚礼服而在巴黎服装节上获得创意金奖,从而一夜成名,成为国际上炙手可热的服装设计师,好像从那以後,他和周围的人之间就被垒起了一道墙,别人对他越来越疏远,而他也变得越来越冷漠,没想到他的这个小助理,竟然既不怕他也不对他巴结谄媚,完全把他当成了朋友一般,这种感觉让他觉得好舒服也好亲切。

  两人还算是蛮幸运的,到楼下餐厅一问,这S市的名菜这里都有,两人就随便点了几个招牌菜,饭店里的人不是很多,所以他们的菜上的很快,两人也顾不上说话,就你筷子我一筷子的吃了起来,直到吃了个半饱两人的速度才慢下来,凌若夕看著一盘‘芙蓉鸡片’,突然想起刚才莫远画的那张设计图上似乎也是以芙蓉花为主题的,於是开口道:“看著这盘‘芙蓉鸡片’,我突然想起一个关於芙蓉花的爱情故事。”

  “哦,说来听听。”莫远闻言放下筷子,抬起头来看著她颇感兴趣的说道。

  “话说,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地主,女儿貌美如花,名叫芙蓉。地主心地不好,巧取豪夺,占得家财无数,又借著江水运送木材,可谓财源滚滚啊。可最大遗憾就是,膝下无儿,只生这一女,故把女儿视为掌上明珠,一心想为芙蓉寻一门好人家。

  …………(此处省略若干字,在下面啊。)

  次年,大江两岸生出一种树,11月花开,花色先红而粉,後为白,或为紫,堕入江中,顺流而去,大家都说这是芙蓉的精魂,便将此花名为芙蓉。花开时节,江中堕满芙蓉,美不胜收。”凌若夕把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娓娓讲来。

  莫远一边认真听著,一边用手指轻刮杯子的外沿。听完她说的故事後,不由得叹道:“没想到,芙蓉还是株痴情花。”

  作家的话:

  故事太长,中间的放这里了:芙蓉长到16岁,真是花姿绰约。。。。可她偏偏爱上的却是自己家的长工阿来。阿来这年18,也是英俊非常,就是家境贫苦。两人彼此有情,这年竟然背著地主结下了私情,彼此相约,同生共死,互不相负。

  地主听到了些言语,大怒。强硬要把芙蓉与阿来分开。可是芙蓉以死示之,毫不退缩,阿来大为感动。地主怕女儿有个好歹,只好作罢。

  又是一年水运木材的时节了,这时地主心生一计。他好言对女儿芙蓉说,既然你与阿来彼此有情,作父亲的自然会为你们打算,一定办成你们的婚事,不过阿来没有什麽见识,现在我要北上水运木材,不如叫阿来与我同去,好长长见识,回来後就为你两人办婚事。芙蓉大喜,将此事说与阿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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