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章 这个儿媳太败家_重生之我真的太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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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一章 这个儿媳太败家

  5月1日,天空澄碧,远山含黛。

  在这个气候最美的时节,加上长假,各大客运站又迎来了旅游高峰,红乔机场的人流量超过平时不止一倍。

  沈暮与美女富婆吃过午饭后,慢慢悠悠赶到机场,结果仍旧是人山人海。

  “叔叔阿姨的航班不是15:25到吗,都过去20多分钟了。”

  柳轻璃不时抬起手腕看时间,黛眉微微蹙起。

  “我留意了一下,貌似今天大部分飞机都有晚点。”沈暮笑道,“不要着急,就算他们到了,排队取行李还得一段时间。”

  两人出来又在附近兜了一圈,寻了一家麦当基买可乐,并肩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着络绎不绝的旅客。

  “你在看什么?”

  柳轻璃注意到,沈暮的目光一直望着外面,转头看去,除了略显破旧的马路什么都没有。

  “我在想,如果在这附近建一幢楼,几年之后应该很值钱。”

  沈暮收回目光,微微一笑。

  “这么偏的位置建楼能值钱?”美女富婆撇嘴,“能卖出去就不错了。”

  一般来说,机场的位置不会离市中心太近,红乔机场也不例外,可那是常人眼中的看法,沈暮却不这么认为。

  他可是清楚,再等5年,红乔高铁站开通后,这里集合机场、高铁、地铁、高速,将成为一个交通枢纽中心。

  且不止于此,未来还会出现一座新城。

  可惜没有附近的土拍信息,否则一定得弄一块地在手里。

  沈暮还有一个想法,将来要为暮宿公司建一幢办公楼,假如选址在红乔枢纽似乎也不错。

  他才不会与美女富婆去争辩,陪着她一起喝可乐,讨论五一长假如何安排,更能让二老满意。

  16:35,他们终于接到老沈和陈玉珍。

  “叔叔、阿姨,路上辛苦了!”

  刚见面,柳轻璃就被程玉珍拉着上下打量,目光特地在小腹位置顿了顿,嘴里不断说着“还好,没变廋”,搞得她很不好意思。

  沈暮则望着老沈,皱眉道:“真不嫌累啊,不是说让你们少带点东西吗?”

  地面上,有两个半人高的大包裹,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这是逃荒或者搬家呢。

  “你晓得啥子哟,里面都是咱家种的蔬菜,你妈说了,我们好几天都不在家,这些菜要是不收就得坏。”

  老沈说话间自己扛上一袋,哼道:“别磨磨唧唧的,赶紧扛走!”

  沈暮不再答话,废了老半天劲才把包裹搬到停车场,还说别,真特么沉,老沈究竟怎么把它们弄到雾都机场的?

  装好车,上路。

  美女富婆主动坐到后排,一路上对外指点,给程玉珍介绍一座座地标。

  老沈在副驾驶位,没心情和儿子聊天,他的目光早已被魔都的画面吸引。

  大城市就是不一样,根本不是小乡村可比的,难怪现在的年轻人都向往城市,想尽办法也要往城里跑。

  玛莎拉蒂穿过一条条宽敞的马路,七拐八弯之后,停在了一座气派豪华的别墅门前。

  车上东西很多,需要先卸货才能开往车库。

  “嗯?”

  老沈目露异色,本来还担心儿子在魔都打拼受苦受累,没想到他居住的环境还不错嘛,就眼前这栋房子,比老家的小洋房都强。

  “阿姨快下来,到家了!”

  美女富婆扶着程玉珍下车,介绍道:“前面是个小花园,春节带回来的鸡就在这边养着的,母鸡可勤快了,几乎每天都下蛋。”

  老沈跟在二人身后,丝毫没有帮忙搬货的觉悟,双眼不停到处打量。

  沈暮再次沦为长工,哼哧哼哧把包裹扛回屋里,又把车开到车库后,已然全身被汗水湿透。

  “是不是有啥子事情瞒着我和你妈?”

  刚刚从地下车库上来,便见老沈坐在院子里抽烟,似乎专程在这里等他。

  “老沈你啥意思?”

  沈暮抹了一把额头的汗珠,面露疑惑。

  “刚刚我进过屋的,里面还有保姆在做饭,家具我也看过,老贵了。”

  老沈弹着烟灰:“我来之前就打听过,魔都的房子很贵,可不信你毕业还不到一年,就买了恁个好一套房子。”

  沈暮怔了怔,老沈不愧是老沈,就这份眼力和心思,干超市简直是屈才。

  他不慌不忙答道:“房子的确不是我买的,它是轻璃父母留下的遗产,他们家从祖上时就很富有,据说做过地主……”

  老早之前,他都把故事编好了,此刻就像背书一般在老沈面前过了一遍。

  沈忠顺听得一愣一愣的,剧情好像很复杂的样子,和看电视剧差不多。

  “儿媳家里还有这种渊源啊。”

  老沈感叹了一句:“你小子真是命好,这样的媳妇儿都被你遇到……今天先歇一歇,明天去看看你的干洗店。”

  前面还说得好好的,继而话音陡转。

  “好的。”

  沈暮无意识般点头,总觉得老沈并没有完全相信,此番来到魔都,是查岗来着?

  二人进屋,在客厅没看到人,后来在厨房找到程玉珍。

  “我让阿姨坐着休息,她非要往厨房跑。”

  柳轻璃也在洗菜,长辈都在忙,她要是坐着不动会显得不像话。

  “我妈闲不下来,你让她休息才不习惯。”

  沈暮安慰了一句,想把老妈劝走,以失败而告终。

  他发现陈阿姨才是最拘束的,买菜做饭是她的本职工作,哪知小姐和老夫人都跑进厨房抢活干。

  回到客厅,却见老沈正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电视机遥控器不断换台。

  他嘴里啧啧称奇:“城里的电视节目恁个丰富,几十个频道,看一天都不会腻。”

  沈暮在旁边挨着坐下,问道:“要不要考虑一下,你和妈搬到魔都来养老?”

  老沈横了他一眼:“我们在家里过得好好的,过来做啥子?”

  “你刚才不是说电视节目丰富吗?”

  “又不可能天天看电视。”

  “不看电视的时候可以健身啊,周末我就带着你们去旅游。”

  “我还年轻,那种日子离我太远。”

  “……”

  晚餐很丰盛,肉食类的占了大多数,毕竟美女富婆昨天就储备了两个冰箱。

  好在老沈带来了不少蔬菜,搭配一下后,满桌看起来色香味俱全。

  吃过晚饭,一家子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老沈和儿子坐在一起,问起他的工作,沈暮对答如流,又向老爹介绍魔都的情况,转移他的注意力。

  柳轻璃和程玉珍在另一边,她手上摊开一张折纸,上面密密麻麻写着很多地点,一项项解释,问婆婆想去什么地方转?

  十点半,沈暮与美女富婆回到房间:“明天咱们得分头行动,你带着我妈去城隍庙、外滩看看吧。”

  “什么意思,你不和我们一起?”

  “嗯,老爷子要去看我开的干洗店。”

  “咯咯咯,谁让你撒谎骗人,这下我看你怎么解决。”

  “问题不大,一切尽在掌控之中。”

  翌日清晨,还在睡梦中的耿舔狗被电话铃声吵醒。

  他睡眼朦胧地按下接听键:“谁啊,大早上的,能不能让人好好睡个觉?”

  “宇航,我是沈暮!”

  “沈暮?你啥时候有了早上打电话的习惯?”

  “别瞎扯,我爸来魔都了。”

  “叔叔来了?我马上起来,今天找个大酒店给叔叔接风洗尘。”

  “咳……吃饭什么的不是重点,我给你打这个电话,是需要你配合一下,到时候你要这样说……”

  “卧槽,你让我演戏啊?”

  “别啰嗦,你就说帮不帮吧?”

  “兄弟,咱们之间还有什么好说的,你们几点到?”

  上午九点,柳轻璃开着玛莎拉蒂,带着程玉珍出门了,她们要去魔都知名的地方看看,顺便逛个街。

  而沈暮,则把他的奔驰开了出来,缓缓朝【浣纱干洗店】驶去。

  他特意从师范大学绕了一圈:“老沈,这里就是我上学的地方。”

  老沈看得很仔细,甚至觉得不过瘾:“停下来,咱们去走走。”

  “嗯?”

  沈暮虽然疑惑,也没有违逆老爹的意思,找到地方停车后,两人从师范大学正门进入。

  “那个房子是做啥子的,给我讲一讲?”

  作为一个地道的农村人,能到大学校园转上一圈,老沈很兴奋,不时指着一栋楼询问。

  “这是教学楼,那边是实验楼……最里面那一排,就是我上学时的宿舍。”

  “几楼?”

  “三楼……我说老沈,你问恁个清楚做啥子?”

  “嘿,以后回去跟熟人摆龙门阵的时候,老子就能吹两句了,好歹也是到大学见过世面的。”

  “……”

  10:40,两人抵达【浣纱干洗店】。

  “叔叔您好,我是沈暮的同学耿宇航,干洗店也是我们两个合伙开的。”

  耿舔狗在门口迎接,热情程度让沈暮都意外:“叔叔快进来坐,别站着。”

  老沈特别好奇,每一个角落都看得很认真,还问设备是如何运作的,甚至让沈暮用手机拍几张照下来,回头让程玉珍也看看。

  最后,他把耿宇航拉到一边:“做干洗店很辛苦吧?”

  耿舔狗笑道:“比起其他工作来说,已经算轻松的了。”

  “我看你们还请了员工,门面也是租的,花费应该不小;每个月下来能剩多少钱?”

  “生意好的时候利润能到20多万,平时也就10多万的样子。”

  耿宇航早就得到过沈暮叮嘱,毫不含糊。

  甚至,他还去把注册公司的文件拿出来,老沈看到盖章文件上有儿子的名字,总算彻底放下心来。

  于是乎,接下来老沈变得非常热情,对耿宇航嘘寒问暖。

  中午时分,耿舔狗请他们吃午饭,坚决不让沈暮买单,说叔叔远道而来,他得尽地主之谊。

  直到下午两点多离开,沈暮松了一口大气。

  以后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能撒谎,一个谎言得要无数个谎言来掩饰,真够累的。

  夜幕降临时,父子俩在外滩与程玉珍、柳轻璃碰头。

  华灯初上,初夏的晚风吹动着发丝,拂着脸颊。

  抬眼望去,一座座摩天大楼璀璨夺目,夜色下的东方明珠格外显眼,两个巨大的球体灯光闪烁迷离,不断变幻着七彩颜色,

  黄浦江两岸荟萃了魔都景观的精华,淋漓尽致地渲染着华贵、浪漫、大气的别样风情。

  沈暮客串成导游,带着大家登上了浦江游轮,从这个角度去看,明珠塔上的霓虹犹如点点繁星,光影流动、熠熠生辉。

  柳轻璃哪怕体验过一次,也忍不住小声惊呼。

  老沈则是不停感慨,偶尔回头与程玉珍说上两句,分享喜悦。

  然而,沈暮却发现,老妈似乎有什么心事,即便在开心处,皱着的眉头也没有完全舒展开来。

  终于,等游览结束回到家,她找了个机会把儿子拉进书房。

  “妈,啥子悄悄话,非要躲在书房里说?”

  饶是以沈暮的机智,此刻也猜不透老妈的心思。

  “我给你说个事,直到今天我才发现,你那个媳妇儿败家!”

  程玉珍探头望了望窗外,确定没人偷听时,才小声说道。

  “败家?”

  这一下,直接把沈暮给整糊涂了。

  “没错,太败家了!”

  程玉珍颔首:“轻璃带我去了很多地方,城隍庙、博物馆、步行街,的确让我见识了魔都的繁华,后来……

  “后来她带我去商场,给我和你爸买了很多东西,你是不晓得,一件衣服都一万多,还帮我买了个帽子,2000块啊,我又不戴那个……”

  得知原委后,沈暮哭笑不得。

  这就叫败家了啊,那些完全可以称作美女富婆的日常。

  在他看来,因为当着婆婆的面,柳轻璃出手算是比较收敛了,如果让老妈知道,春节送给她的那个“假玉镯”价值199000元的话,还不得气死。

  “妈,轻璃平时可不是这样的,她是给你们买衣服才这样大方。”

  沈暮只能使出他的忽悠本领:“你看轻璃自己,她身上穿的衣服也就几百块,就算给我买衣服都舍不得花钱。

  “看来,她是真把你当成亲人了!”

  程玉珍霎时愣住,如果真是儿子说的那样,她应该感到高兴才对。

  “我误会她了吗?”

  “本来就是嘛。”

  “那就太好啦,对了,我记得让你们春节回来就扯结婚证,办了没得?”

  “办了办了,你的吩咐我哪敢忘。”

  “拿给我看看!”

  “好!”

  少顷,沈暮从房里取出一本崭新的结婚证,这是他从某宝找人做的,虽然他与柳轻璃有真结婚证,但日期不对。

  程玉珍看得很仔细,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才把结婚证还给儿子。

  此刻的她满脸含笑:“这下子我就放心了,今晚就和你爸商量一下,什么时候给你们俩办个婚宴。”

  沈暮浑身巨震:“婚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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