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丈母娘百万彩礼谈得拢是新郎,_罗律师直播普法,你当段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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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丈母娘百万彩礼谈得拢是新郎,

  第174章丈母娘百万彩礼谈得拢是新郎,谈不拢是被告?

  刑事案件。

  这已经相当棘手了,让一般的律师望而生畏。

  因为会各种扯,并且拿不到很多的钱。

  作为即将被公诉方(检方)起诉的被告方,更加的棘手。

  一般公诉的案子说明都已经调查好了,各种充足的证据。

  对于案件事实以及诉讼理由什么的理的不要太清楚。

  如果把一个审判一案件比作成为做菜的话!

  做炒菜的话。

  开庭之前所有的调查案件各种收集证据则可以比喻成收集食材。

  各种调味料佐料已经准备就绪。

  就差下锅了。

  这样的案子作为被告无罪辩护,基本上无限等于0……

  减刑还有可能。

  但那也困难重重。

  很难折腾。

  律师行业里面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刑辩律师,狗都不做!

  可以看得出刑事案件的困难。

  “你们儿子被羁押了多少天了?”

  “可能羁押这个词语你们不理解唉,但是我用另外一种表达方式就是你们儿子被带走多久了,被关了多久了!?”

  罗凯把平板放在桌子上,从旁边拿了一张a4纸,拿出一张笔快速的写写画画。

  比起大脑的快速分析,用笔记下来一眼看过去会更加的直观。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都快100多天了!”这一对夫妻赶紧从手里面的塑料袋找出相互包裹的材料。

  罗凯把这些材料拿过来一一的打开进行整理。

  有拘留通知书。

  也有逮捕通知书。

  “我算算时间到目前为止,已经过了100多天是吗?这刑事强制措施一旦超过14天就麻烦了!”

  罗凯在纸上快速的计算时间。

  一般执法点进行拘留,潜在的范围的话是不超过14天的。

  强制措施分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

  前三个的话是针对事情,不怎么严重的。

  后两个拘留和逮捕的话,说明事情就很大了。

  拘留的话一般是超过14天就得放人。

  但是在此案当中的这个准新郎被送进去的时间已经超过了很久。

  这是提前先抓人。

  这是针对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并且还有继续发生危害行为的嫌疑人的……

  强x罪!

  公诉方掌握了很多很不利的证据。

  “那在带走你们儿子的时候有没有通知你们?当天24小时内进行通知?”

  罗凯拿着这些通知单快速的对比,画出整个事件的时间轴。

  一边这样做,一边还对这对夫妻进行询问:“请尽量回想起来,这对于这个案子很重要!”

  面对询问,这对夫妻快速的回想:“我儿子被抓走的时候就进行通知了,人是直接来家里面带走的,并且出示了通知单让我们签字来着!”

  罗凯根据这对夫妻所说的时间点,在时间轴最开始的地方标注了通知单签字的日期。

  “仔细算了一下,已经是105天了!这在刑事强制措施当中属于逮捕!呼!难了!”

  逮捕有个另外的词语叫做准入狱!

  罗凯深呼吸一口气。

  从办案侦破程序方面找不到更好的突破点。

  在进行侦查阶段给予逮捕。

  “那在这段时间里面,你们有找律师进行咨询吗?或者让律师和被关在拘留所里面的儿子进行交流吗?”罗凯拿起了旁边的杯子,抿了一口。

  “我想一想啊,我那鳖儿子这破事儿真的是!”这对夫妻当中的丈夫拍了拍自己的脑袋。

  快速的想要这种方式记忆起来。

  他们现如今懊悔不已。

  最开始催着结婚的是他们。

  现在儿子出了事情,喜事变成坏事儿。

  说实话,他们也应该负一定的责任。

  强扭的瓜不甜!

  但是解渴?

  前提是你得确认好扭的是瓜还是炸弹。

  如果是炸弹的话,直接所有人凉凉。

  “我们当时在事情发生后,六神无主,找了一个懂法律的亲戚来帮忙看一下!

  但是那一个亲戚也是半瓶水,最终支支吾吾的看到我儿子14天,从拘留变成了逮捕状态,甚至说这事儿大了,基本上一锤定音,改变不了……”

  “律师的话,我们以为要在审判案子的时候找才可以……”

  “别急别急,慢慢想,慢慢想!慢慢来!”罗凯给这对夫妻添了一点热茶,让他们不要着急。

  罗凯听着这对60多岁的夫妻诉说着。

  眉头微微的皱了起来。

  找一个懂法的亲戚,而不是直接找律师?

  这是一般人在面对突发时候会做的事情,但是实际上会让事情变得更加的困难,让案件错过了一些黄金时间点。

  再懂法律,哪里比得上每天以法律案件作为饭碗的律师来的专业。

  别用你的副业来挑战我的专业。

  哎!

  但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

  一方面是觉得律师是按照时间进行收费的,比较贵。

  另外一方面则是相信懂法的亲戚……

  嗯!

  罗凯上辈子经历过太多类似的案件,类似的情形已经是数不胜数!

  不说别的,就说当事人和律师之间建立信任关系,本身就是一道特别大的坎。

  罗凯心里面已经没有过多的波动。

  在办理案件的时候,过多的情绪波动消耗身体,还不如把这些精力拿过来,仔细思考该如何做事。

  该如何办事儿,该如何解决问题。

  发现问题不是什么难事,但是难的是解决事情。

  在侦查阶段,律师指可以会见当事人,但是不能够查阅相应的办案卷宗。

  毕竟,在办案阶段的侦查是需要保密的。

  总不可能律师上午看了办案侦查的卷宗进展,下午就和当事人会见,商量着办案的进程该如何规避什么的……吧?

  这会让侦查阶段的结果打水漂。

  对于案件事实查清相当的不利。

  所以一般律师可以查阅办案卷宗的时候,都是从侦查阶段移转到公诉方(检方)起诉阶段。

  律师在办一个案子的时候,表现其专业能力的地方,可不仅仅只是在审判的时候发挥。

  而是从接到案子就已经开始了。

  如何能够帮助受冤屈的人洗刷冤屈,从最开始的侦查阶段就可以进行介入……

  这是一个黄金时间点。

  就如同是炒菜的程序一样。

  把所有的食材都已经洗干净,分类放在碗里就等着下锅了。

  但是这个时候依然还有挽回的机会。

  收集证据?

  嗯!

  罗凯快速的思考着,手里面拿着这几份证据快速的看着,想要从程序找到瑕疵,但是找不到!

  基本上办案过程当中没有任何瑕疵。

  程序没问题。

  那么就看看其他证据补充。

  在刑事案件当中。

  举证责任是全部推给公诉方(检方)的。

  无论是原告被告。

  都可以向公诉方进行提交证据。

  至于证据的真假由公诉方(检)来进行判断。

  到审判阶段的时候正是对垒的时候,只要主张就行就行。

  和民事案件当中的谁主张谁主举证的责任有着一点点不同……

  但是既然还在侦查阶段,那就好。

  那就还有转机。

  因为还可以进行补交证据。

  被告方可以补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无论是进行无罪辩护还是减刑都可以。

  ……

  “我后悔啊,我不该啊,我不该逼我儿子赶紧去结婚,没想到出了这档子事!这案子要是被判了,我们家就直接家破人亡,断后了!”

  夫妻当中的妇人哭声说道:“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啊,我不该逼他去结婚的!”

  旁边的丈夫安抚自己的妻子:“别哭别哭,罗律师在看案子呢,保持清静,别扰乱人家思路!”

  “这不是你们的错。”罗凯递过去一张纸巾,让其平复心情。

  “证据方面有什么能够对你儿子有利的证据吗?比如说能够稍微证明你儿子并不是强奸两个人,是你情我愿的那种?”

  罗凯只能从证据这方面进行入手了。

  头发花白的60多岁丈夫赶紧拿出手机:

  “有有有!罗律师,你看这是我们调出来的监控,在婚房门前的电梯摄像头拍摄出,我儿子和那女人是两个人勾肩搭背,你情我愿,笑着走进婚房的!”

  罗凯接过手机来一看,这是婚房电梯门口的监控录像。

  总的是两段。

  一段是电梯里面的摄像头拍摄的,另外一个主要是电梯外的摄像头拍摄的。

  在电梯摄像头的拍摄下,这两个人有说有笑,甚至还亲亲抱抱搂搂。

  似乎在说着什么俏皮的话一样。

  女子甚至还撒娇的用拳头锤了锤男子的胸口。

  罗凯:……

  单身狗表示受到了1万点伤害。

  在良好的职业素养之下。

  罗凯点开这视频进行观看。

  目前看得出来,两人并没有什么强迫的意思。

  强x罪,那就是违背妇女的意愿。

  进行那啥!

  “是在你儿子与这女的发生关系,4天之后,这女的才提起报官是吧?”

  “那可否稍微说一下,双方反悔前后作出如此反差决定的具体原因呢,我想听两位当事人正面说一下?这对于救你们儿子为你们儿子犯案或者无罪辩护或者减刑有着很大的作用!”

  “罗律师,你决定帮我们了?”这对夫妻很激动。

  因为网上有人说罗律师接到手的案子,到目前为止都是100%的胜诉率。

  也就是说只要接了案子,那么罗律师能够把必败的案子都能够打赢!

  罗凯并没有立即回答,反而是让这对夫妻说起案件撕逼的原因。

  这对夫妻于是再次说起案件的起因:

  “事情是这个样子的,我们在订婚当天就把所有的礼金什么的都给了对方……”

  “在婚介所的媒人的见证之下签了合同,说是在之后把婚房的房本上登上,那女的名字,且在房本上添加新名字是在结婚领证之前,并且还要进行婚前财产鉴定……”

  “但是我儿子坚持要求结婚之后才登记上,他在网上查,如果在领证之前登记上房本的名字,就意味着给女的白白拱手把房子的一半价值只是送了出去!也就是说如果结了婚之后再次离婚,我儿子只能够拿到这套房子的1/4……”

  “……双方纠葛不下,最终闹翻……”

  罗凯听着这对夫妻讲述案件的更多细节。

  去除那些不必要的情节。

  手在白色的a4纸上画了一个圆。

  原上注明是房子价值。

  对方这女的真是狮子大开口开口就要求在结婚领证之前赠送房子的一半产权。

  也就是说100万的房子在结婚之前,女的就要50万。

  并且还得做婚前财产公证?

  这就是白白的送钱啊。

  很多人以为结婚之前和结婚之后登记房本那是不一样的。

  结婚之前登记在房本上,那是属于赠送。

  白白的双手奉上房子的一半财产。

  按照这种操作模式,男方在离婚之后只能得到房子的1/4,也就是25万块。

  女方什么都不用做,就能够拿到75万。

  嘶!

  结婚之后写在房本上才是正儿八经的属于婚姻财产。

  就算是离婚之后双方也分的一半。

  罗凯眉头微微的皱了起来。

  这是结婚吗?

  这怎么感觉像是在诈骗一样?

  罗凯拿着那一份合同快速的观看:

  “那合同是由谁来拟定,谁来提供的呢?我看这一份合同是相当的专业,一般律师水平是写不出来的!”

  这对夫妻回答:“是婚介所!是婚介所的媒人!”

  罗凯心中那种有一种感觉,此案怕不是如同表面这么简单。

  这个被送进去的男子的遭遇仿佛是被精心设计了一般!

  一环套着一环。

  不说别的,就说这手中拿着的婚前财产转移合同就不是一般人能够写出来的。

  罗凯看完物证之后。

  “那女方家的家属对此案件有什么说法吗?他们在这个案件当中起了什么样的作用呢?”

  这对夫妻似乎是想起什么一样,拿起桌子上的手机快速的滑拉起来。

  找到了语音录音。

  通过手机听到了这个被送进去男子的潜在丈母娘说的一句狠话:

  “给了钱上了房本,那么大家就是亲家,你就是我的女婿,不给上房本那么不好意思,你就是被告。”

  罗凯:???!!!

  牛!

  听着这泼辣的威胁声。

  这是丈母娘?

  这丫的怕不是敲诈勒索的人吧。

  “对了,罗律师报案的话也是这女的强烈要求去做的!差一点我儿子就喊他丈母娘了!

  说是不给钱就去报案,原本我们以为是他拿来要挟进行拿捏的,没想到她真去了,她多狠的心竟然,做出这么绝的事情来!”

  “我们后来也说立马就给他女儿的名字写到房本上,但是已经报案了,想让撤诉都撤不了了!”

  罗凯沉默了。

  刑事案件不能撤诉。

  因为这是属于有人要坐牢,有人犯了事儿。

  当起诉之后就和原告人没有多大关系了。

  对于案件的主要掌控能力就来到了官方。

  来到了检方,来到了公诉方,来到了审判院。

  民事案件可以撤诉!

  因为这是涉及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纠纷。

  官方尊重双方的自愿!

  罗凯反复对比几番之后。

  看着这对60多岁的夫妻哭的眼睛都肿了。

  据说有一只眼睛在短短几天已经被哭瞎了。

  气瞎了。

  可想而知这几天原来这对夫妻后悔的肠子都青了!

  这都已经可以当奶奶辈了。

  罗凯开口说道:“如果你们愿意的话,可以把这个案件委托给我,之后我开个函去拘留所会见一下你们儿子,看看能不能拿到更多的证据……”

  别问为什么七夕节爆更!单身的作者君看到几个朋友同学领证!烦死了!啊啊啊!好气啊!还得随份子!

  还有一章!化悲愤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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