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第六章_有一个万人迷儿子是什么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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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第六章

  高顾笙终于摆脱了常载。

  “这人神经病啊!”

  他擦了一把汗。

  天气太热了,更不要说他还套着两层外套。

  随着他的动作,他身上飘散出一股淡淡的香气。

  人无法形容出曾未闻过的味道。

  只是像蜜蜂闻到花香一样,本能地被吸引。

  陈琛连忙屏住呼吸,眼看前面就是车了,疾走两步,把高顾笙塞进车里。

  “陈叔?怎么了陈叔?”

  陈琛打了个手势,高顾笙把耳麦按开。

  “小少爷,我给老大发了消息,老大一会就过来。”

  ……

  高誓来的确实很快。

  b市堵得很,高誓干脆骑着摩托来了。

  他宽肩窄腰,长腿往地上一支,即便车停的偏僻,也吸引了一大片目光。

  高誓随手摘下安全帽,几步走到车旁。

  陈琛如获大赦似的松了口气。

  方才发生的事,已经与高誓说过了。

  高誓拉开车门,一股香气扑面而来,这香气并不浓郁,却让人有种头晕目眩感,像是闻到陈年老酿的酒香,不必入口,只闻一下就醉了。

  站在一旁的陈琛连忙后退一步,以身体挡住窥视的目光。

  但高誓却像闻不到似的,丝毫没受影响。

  高誓一进车,就看见儿子可怜巴巴地缩在车里,大夏天还套着两层外套,车里的空调就像放在火焰山的老冰棍似的苟延残喘,伸手一摸额头,一手汗。

  高誓把临走前从冰柜拿的冰可乐贴到高顾笙脸上,又揉了一把他汗津津的头发,“外套脱了吧。”

  “哪不舒服?”

  高誓将空调又打得低了些。

  高顾笙一边开可乐,一边感受了一下,“确实很不舒服,老爸,你帅气逼人儿子幼小的心灵收到了巨大的冲击,要喝一整罐可乐才能恢复。”

  说来也怪,见到高誓之后,高顾笙身上的香气迅速消散了。

  高誓看着儿子“吨吨吨”地将可乐一饮而尽,注意到他手背的血痕,皱了皱眉头,“怎么搞得。”

  “没事老爸,这是揍那个傻……傻瓜,出手重了点,蹭破一点皮。”

  高顾笙在高誓的死亡凝视中将脏话吞了下去。

  高誓看了看,确定不严重,从车座下掏出个医疗箱,给高顾笙贴了个创可贴。

  想起刚才自己儿子险些又受伤,高誓心里就生出一股火气。

  “刚才那心理医生在哪呢?”

  高顾笙见状不妙,连忙将高誓拉住,“爸,冷静,你要是打了人我可就没法考编考公了。”

  高誓被眼巴巴的儿子气笑了,“打什么人,你爹我是警察。”

  考虑到儿子刚才经历的事情,高誓难得放软了声音,“好了,别害怕。”

  “他干的事情,人证物证具在,至少一个故意伤害罪跑不了。”

  “一个心理医生,恶意催眠,没有丝毫职业操守,以后没人敢找他,这人算是废了。”

  高誓问儿子,“你冉叔叔那边一直接着对温凉的监控,他一直还在里面没出来,周围放了信号屏蔽仪,他不可能给你打电话。你见到给你打电话的那个人了吗?”

  高顾笙摇摇头,有一下没一下地玩着空易拉罐。

  “没啊老爸,教务处只有一个假老师,一个医生。”

  高誓沉思一会,“你先回家——不,你先去剪头发。”

  既然高顾笙的保护色已经基本失效,与其尽可能地将自己遮挡起来,不如做人群中最受瞩目的那个。

  就像这次,去教务处的人换做是温凉,学校论坛上怕是已经发满了追踪贴。

  温凉好像很享受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他有意无意地纵容着那些,在旁人看来会对生活造成困扰的崇拜。

  温凉若是出了事,警察能直接从论坛上把温凉出事前的路线给推出来。

  虽然说起来是夸张了点,但这是事实。

  珍宝放在匣子中,可能失踪一段时间后,才能被人们发觉。但若放在教学广场中央,放在讲台上,放在教学楼的大门前,放在众目睽睽之下,失踪的下一秒就会被发现。

  当然,高誓不会让高顾笙像温凉一样,像生活在闪光灯下似的,时时刻刻受人关注。

  他只是需要所有见过高顾笙的人,都会对他留下印象。

  而做到这件事非常简单。

  只需要高顾笙随便找个理发店,把他那头“精心设计”的狗啃发型给修一修。

  哪怕是百分百差评的托尼老师,只要能把高顾笙那张脸修剪地露出来,也能收获所有人的赞誉。

  高顾笙摸了摸脑袋,不愧是亲父子,高顾笙眨眼间就明白了高誓的打算。

  他臭美地一拨刘海,“看样子,我天下第二的帅气要瞒不住了。”

  高誓挑了一下眉,笑骂道,“哦?你还挺谦虚,天下第一帅是谁?”

  高顾笙狗腿笑道,“那当然是我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的老爸啊!”

  这时,那些去看望高顾笙朋友的保镖小队回来了,并没有发现什么异样。

  高顾笙看了看保镖们拍的照片,很好,这三人无忧无虑的,看起来吃嘛嘛香,并没有收到波及。

  高誓在这期间联系了学校,留下两个保镖留在原地保护“案发现场”。

  至于常载已经被送到医院去了,没办法,常载的伤势看着实在惨烈。

  这么说吧,要是没录像,高誓来了都得迷茫一会,仔细想想谁才是受害者。

  “走吧,带你去理头发。”

  高誓挑了一辆七八成新的,带着高顾笙上了车。

  高顾笙看了看陪着高誓过来的那辆摩托,“老爸,摩托怎么办?”

  “让你成哥骑回去。”

  成澄是陈琛的得力助手,今年二十岁。

  高誓一面发动车一面道,“陈琛说你身上味道已经散了,不过以防万一,就不骑摩托了。”

  高顾笙看向窗外。

  夏日炽热的阳光毫无保留地扑在漆黑的车座上,成澄像模像样地向高誓敬了个礼,没等高顾笙制止,一屁股坐在了车座上。

  下一秒,成澄飞了起来!

  “嗷——”

  “烫烫烫烫烫!”

  阳光毫无保留地将它炙热的爱意,给了成澄的屁股。

  高顾笙看着高誓欲言又止。

  老爸,你只是不想骑摩托,不是为了报复上次成哥发酒疯,把你的棒棒糖全吃了,对吧?

  “怎么了?你不想去理发店?要不我给你剪。”

  高誓不明所以地看着儿子便秘似的表情,突然眼前一亮,跃跃欲试,“说来也好久没动过手了,有点怀念。”

  高顾笙一听,连连摇头,“不不不,我很想去理发店,我都已经在看发型推荐了。”

  开什么玩笑!当年老爸在部队给新兵剃头,一小时能剃一百个!

  一百个,这是什么概念?是能从头上看到世界地图的概念!

  有高原,有平原,还他妈的有盆地,唯一庆幸的是没有四大洋。

  高誓看着儿子递上来的手机,遗憾地发现这个发型自己确实剪不了。

  “好,那去你承叔那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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