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9章 没天理_重生南非当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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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9章 没天理

  第259章没天理

  人口比例这个问题是很奇妙的,量变引起质变这句话放在人口上一样有效,德兰士瓦共和国当初为什么要针对英国人,就是因为兰德金矿被发现以后,德兰士瓦共和国境内的英裔人口在快速增加,而布尔人因为没有人口来源,人口增长的速度赶不上英国人,所以德兰士瓦共和国才会从政策上对英国人加以限制,最终引发第二次布尔战争。

  现在的德兰士瓦也有这个趋势,华裔的人口同样在快速增加,比阿德预想中增加的速度快很多,罗克不知道阿德有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想来如果阿德注意到,应该不会让罗克这么疯狂的向约翰内斯堡输送人口。

  罗克现在能做的,是尽量让华人看上去人畜无害,这样就算其他人注意到约翰内斯堡华人增长的趋势,也不会太过强烈的反对这种增长。

  所以就算把人弄到德兰士瓦,也不把人放在比勒陀利亚,而是送到约翰内斯堡郊外的农场,或者是远离约翰内斯堡的鳄湾水库,尽可能推迟其他人注意到这一切的时间。

  说实话,能拖多久罗克也不知道,罗克当然是希望越晚越好。

  “我娘在家里建了个祠堂,把祖宗的牌位都请到约翰内斯堡来,跟我爹每天都到祠堂请罪,其实祖坟香火也没断,我家原本也有几亩地,来约翰内斯堡的时候,就都送给了同族的乡老,拜托他们逢年过节别忘祭拜祖先,其实就算不给他们,祖坟香火也不会断,毕竟也是他们的祖先——”唐恩的话让罗克很欣慰,还好,约翰内斯堡没有“生祠”这一说。

  生祠起源于西汉,到明朝时被魏忠贤活生生的玩坏了。

  罗克帮助华人的目的肯定不是为了生祠,往大了说是为华人开拓生存空间,往小了说也是为了自个,毕竟约翰内斯堡需要一定的华人基数,才能保证罗克的利益。

  至于华人的数量增加会不会引起质变,那是未来的事,罗克现在不考虑这个问题。

  “真正让我爹我娘头疼的还是天气,咱们老家,一到冬天就大雪漫天,约翰内斯堡一年到头都下不了几场雪,我爹说这是老天爷逼着咱们干活,一年到头都不得闲,其实这样也好,干得多收得多——”唐恩的话差点让罗克笑出声,约翰内斯堡是热带草原气候,别说一年到头下不了几场雪,十年八年都难得下场雪,华人关于天气的经验在约翰内斯堡全都派不上用场,一个南半球,一个北半球,严格说起来是截然相反。

  2012年,罗克看到过约翰内斯堡下雪的报道,之所以这么轰动,是因为约翰内斯堡上一次下雪是在2007年,上上次则是1981年。

  结果这居然成了全球天气变暖的证据,因为约翰内斯堡下雪的频率,已经从26年缩短到5年。

  “那也得有个度,你家两千多英亩农场,一年到头干活能把人活活累死,差不多就得了,该雇人雇人,该歇着歇着,干不完的活。”罗克说这话的时候,其实真的很心疼华人,按照罗克对华人的了解,如果不强制要求,真的会有华人一年忙到头,一天都不歇。

  华人对土地的喜爱,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人太多,地太少,整整四亿五千万华人,守着18亿亩耕地,平均算下来每个人才多少?

  不对,这时候肯定是没有十八亿亩的,至少北大荒还没有开发,西北那边的土地也无法计算,再加上严重的土地兼并,绝大部分华人终其一生都无法得到一亩属于自己的土地,所以清国的华人真的很可怜,就算是清国的地主,日子过得也不如约翰内斯堡的农场主。

  最起码,约翰内斯堡的农场主没有多如牛毛的苛捐杂税,《和平协议》第九条规定:任何为支付战争费用征收的捐税都不强加在新征服的两个地区。

  这一条款也适用于约翰内斯堡。

  “歇不住,我爹恨不得住在马棚里,天一亮就去耕地,累得两手满是血泡也不舍得歇着,我娘把所有人都撵出去干活,和两个嫂子做一百多人的饭,我奶奶现在六十岁,体力活干不动,就搬着板凳去菜地里拔草,一拔就是一天,我嫂子刚出月子,就背着娃娃下地干活——用我奶奶的话说,以前在老家,全家人就只有两亩菜地,想干活都没得干——”唐恩不自觉红了眼圈,对于很多华人来说,让他们歇着,比杀了他们都让他们难受。

  确实是很辛苦,但是正因为这份勤劳,华人才能在约翰内斯堡站住脚,才能在布尔人吃拿等靠的时候,自力更生把自己的农场建设的红红火火,市政府每次开会时,内政部长布莱克·纳尔逊都会感叹华人的勤奋,阿德或许不知道德兰士瓦有多少华人,约翰内斯堡的官员肯定知道。

  那么为什么约翰内斯堡的官员不向阿德汇报?

  华人这样的群体,对于官员来说,不管是哪国的官员都不会讨厌,真正讨厌华人的,是和华人社会地位相似的群体,因为华人的存在,会和他们形成最直接的竞争,如果竞争不过,那么就有了讨厌的理由。

  放在约翰内斯堡,最讨厌华人的就是布尔人,因为他们会在勤奋的华人面前自惭形秽。

  很简单的现实,如果约翰内斯堡没有华人,那么约翰内斯堡就要依靠布尔人开发约翰内斯堡周围的农场,这样布尔人就可以提出更多要求,得到更多好处。

  因为华人的存在,原本属于布尔人的农场没了,原本属于布尔人的机会也没了,华人越是勤奋,就越是反衬出布尔人懒惰,华人的农场越是红火,就越是反衬出布尔农场的萧条,所以布尔人能喜欢华人才是见了鬼。

  “多买几匹马吧——”罗克还能说什么呢,只能为身处这个群体而自豪。

  “买了不少了,家里现在十多匹马,二十多头奶牛,四百多只羊,还有十几头猪和数不清的鸡,每天鸡蛋能收二、三百,以前我娘还不舍得吃鸡蛋,想拿去卖钱,结果鸡蛋越来越多,协会还没有成立的时候,卖不掉也吃不完,家里的孩子吃鸡蛋吃到吐,吐了还要挨打,长辈最见不得的就是糟蹋粮食,敢糟蹋粮食一定会挨揍——现在我爹也不耕地了,耕出来也种不完,我爹就在家领着兄弟们种树,按我爹的意思,先围着农场种一圈,估计要种一圈得好几年。”唐恩差点笑出眼泪,和以前的日子相比,现在的生活真的就是天堂。

  2000英亩,差不多就是八平方公里,就算是四四方方一块地,周长也是12千米,如果一米种一棵树,那就是一万两千棵。

  更何况,按照华人的习惯,一米种一棵树大概是不可能的,总得横着种上十几、二十棵,才算是有点意思,要是这么算的话——

  别算了,唐恩他爹的这个想法,估计三、五年内完不成,就算一天种一百棵——

  特么一天一百棵的话,十几、二十万棵树,三、五年还真能完成!

  家里十几万棵树是什么感觉?

  只靠卖树都能发财!

  罗克再也不用担心华人能不能站住脚的问题了,要是这样还不能发财,那才真是没天理。

  ——

  一身骑装的菲丽丝,又让罗克小小的惊艳了一下。

  以前菲丽丝给罗克的感觉是活泼可爱,现在就是英姿飒爽,这个时代,能给罗克这样感觉的女性真不多。

  “走吧,咱们去哪?”菲丽丝兴致勃勃,只要和罗克在一起,根本不在意目的地。

  “你想去哪?”罗克征求菲丽丝的意见,只要是和菲丽丝在一起,罗克也不在意目的地。

  “我们去打猎好不好?”菲丽丝的爱好绝对和一般的女孩不一样,罗克这时才注意到菲丽丝的马鞍旁是带着猎枪的。

  “行!”罗克没带猎枪,不过这没关系,罗克和唐恩他们都带着李·恩菲尔德,这是约翰内斯堡警察局的标配,所有的警察出门不管带不带手枪,都要携带李·恩菲尔德,李·恩菲尔德比猎枪可好用多了。

  结果说是打猎,离开紫葳镇十几公里,一只猎物都没找到。

  倒是遇到了一支巡逻归来的金矿保安,也不知道他们跑了多远,好几匹马身上驼的是大羚羊。

  罗克还记得,菲丽丝说过大羚羊的舌头最好吃。

  于是所有的大羚羊舌头就都成了菲丽丝的“战利品”,巡逻队的队长知道菲丽丝喜欢吃大羚羊的舌头后,当场表示以后大羚羊的舌头巡逻队全包了。

  毕竟很多巡逻队成员的孩子都在紫葳公学上学。

  只有大羚羊的舌头还不够,唐恩找巡逻队又要了一只大羚羊,然后罗克他们才开始野炊。

  其实就是烧烤,离开紫葳镇的时候,扎克就带足了炊具和调料,这段时间扎克每天都向马文请教厨艺,现在厨艺也是好得很,烧烤这方面几乎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和菲丽丝的两个女仆一起忙活,罗克和菲丽丝都很满意。

  “还是烧烤好吃,索菲亚校长什么都好,就是管理太严格,邓尼斯每天愁的很,他做的很多菜在索菲亚校长看来都是黑暗料理,这也不能吃,那也不能吃,要是让索菲亚校长决定菜谱,估计学校每天都是沙拉和牛排,把邓尼斯气得要辞职——”菲丽丝和罗克在一起,话题也离不开女校。

  邓尼斯是华人,是马文的一个晚辈,去年刚来到约翰内斯堡。

  邓尼斯不姓邓,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在希腊语中,“邓尼斯”是酒神,所以邓尼斯才会用这个名字。

  和约翰内斯堡很多华人一样,马文和他的两个徒弟都在约翰内斯堡附近都拥有农场,他们还在约翰内斯堡市内开了一家“城市花园餐厅”,不仅提供西式餐点,也提供东方传统菜式。

  餐厅开业后,生意好得不得了,短短时间内就成为约翰内斯堡最好的餐厅,现在“城市花园餐厅”是约翰内斯堡市政府以及市属单位的定点餐厅,马文也因此成为约翰内斯堡餐饮界的翘楚。

  早在开普敦时,马文就联系还在清国国内的师兄弟,所以从去年开始,就有越来越多的优秀厨师从清国来到约翰内斯堡,要在约翰内斯堡将中华传统美食发扬光大。

  邓尼斯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来到约翰内斯堡。

  “管理严格是好事,很多人之所以一事无成,就是因为缺乏教育,不懂规矩,现在这个时代,有时候不循规蹈矩往往效果还不错,甚至可以算是天马行空,但是长期看来,还是守规矩,接受更多教育的人更容易成功。”罗克现在说起什么事也都是高屋建瓴,和路易·博塔、阿德这样的人打交道越多,罗克才越发理解谋定而后动的含义。

  说白了,想混得好,罗克自己也要变成老奸巨猾的老油条,那些风风火火的耿直boy,最终都会被老奸巨猾的老油条活活坑死。

  “呵!”菲丽丝不同意罗克的话,反对的意思还是表达的很明显。

  “不要喂大块头吃太多肉,好好的一只狗,眼看着就要被你喂成猪。”菲丽丝把吃不完的大羚羊舌头都喂了大块头,罗克忍不住提醒。

  菲丽丝也确实是会吃,大羚羊的舌头是著名的美食,菲丽丝吃不完,可以给正在烤羊腿的警察们吃,大块头啃骨头就够了。

  警察们才不吃大羚羊的舌头呢,和烤羊腿相比,那点肉实在是太少了,巴克烤羊腿的技术好得很,不仅调料刷的匀,火候也掌握的正好,外焦里嫩滋啦冒油,烤好一层就用刀片下来装在来自清国的瓷碟里,女仆就给警察们送过去,马车里带的还有葡萄酒和啤酒,警察们吃得开心的很。

  罗克也开心得很,美味可口的烤肉和冰镇葡萄酒是绝配,身边的娇俏可人的女友,身后是忠诚可靠的兄弟,这一刻罗克终于把那些糟心事都抛到脑后。

  也没开心多长时间,回到约翰内斯堡的第二天,罗克就接到电报,艾达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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